5月26日至27日,合肥市纪委监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市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读书班期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采取旁听庭审、专题辅导、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确保学习成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维群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表率。
会议强调,要增强纪律自觉,切实做学纪知纪的标杆。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要以逐条逐章为基础,做到原原本本学。以全面系统为重点,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融合结合为关键,做到联系实际学。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各项部署结合起来,与正在做的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要树牢纪律意识,切实做执纪用纪的标杆。坚持从《条例》中找出处、找依据、找答案,严格规范执纪用纪,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永葆纪律底色,切实做遵规守纪的标杆。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带头遵守,时刻检视,严管严治,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争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合肥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合肥市纪委监委)